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English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雙語辭彙
常見問答
為民服務信箱
衛生局專區
RSS
大
中
小
關鍵字搜尋
站台
站外
搜尋
進階搜尋
熱門關鍵字:
食品添加物
營養標示
非登不可
基因改造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script狀態。
全站搜尋
公告資訊
本署公告
本署新聞
維護公告
活動訊息
預告法規沿革區
食藥闢謠專區
食藥膨風廣告專區
本署徵才
重大政策
科技計畫
招標資訊
新聞API服務
國際與兩岸會議及研討會
機關介紹
署長介紹
業務介紹
使命、願景與目標
機關聯絡資訊
業務聯絡資訊
署徽設計說明
本署諮議或審議任務編組委員名單
業務專區
食品
藥品
醫療器材
化粧品
區管理中心
管制藥品
研究檢驗
實驗室認證
製藥工廠管理(GMP/GDP)
企劃及科技管理
通報及安全監視專區
邊境查驗專區
法規資訊
組織及處務類
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類
食品類法令規章
藥廠GMP相關法規
實驗室認證管理
GTP相關法規
規費與其他類
修法專區
檢驗類
管制藥品類
科技計畫執行作業相關法令及規定
便民服務
食品藥物開放資料平臺(OPEN DATA)
為民服務信箱
下載專區
廣告申請
常見問答
問卷及民調
訂閱電子報
政風園地
文宣品下載專區
旁聽專區
請託關說登錄專區
違規食品、藥物、化妝品廣告查詢
簽審系統排除錯單人員資料
出版品
新出版品消息
圖書
期刊
歷史資料
出版品訂購
食品藥物管理署年報
政府資訊公開
遊說資訊專區
法規資訊
施政計畫及施政績效
業務統計及研究報告
預算、決算書、會計月報及會計制度
補助案件及相關規定
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出國報告
現代化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大樓暨行政及訓練大樓興建計畫
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營業及非營業基金執行成果
本署涉及全民利益之任務編組委員利益自我揭露與涉及食品標準訂定之會議紀錄
內部控制
勞基法例假七休一例外規定專區
檔案應用
個人化服務
加入會員
人民申請案件
藥證查詢系統
校園食材
農藥殘留容許量申請案查詢
為民服務信箱
:::
公告資訊
本署公告
本署新聞
維護公告
活動訊息
預告法規沿革區
食藥闢謠專區
食藥膨風廣告專區
本署徵才
重大政策
科技計畫
招標資訊
新聞API服務
國際與兩岸會議及研討會
:::
目前位置:
首頁
>
公告資訊
>
本署徵才
本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高級審查員-徵才結果
| 發布日期:2024-05-15 | 更新日期:2024-07-05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徵才單位
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標題
本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高級審查員-徵才結果
職稱
高級審查員
官職等
無
職系
無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人員區分
臨時人員
資格條件
(一)1.國內外醫工、醫技、醫藥、生科相關之研究所畢業,具有博士學位,並於取得博士學位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業訓練或重要工作經驗7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醫學系畢業,取得醫師資格,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業訓練或重要工作經驗7年以上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業訓練或重要工作經驗3年以上且就擬任工作曾有著作發表者。
(二)具有醫療器材研發、管理、審查經驗為佳。
(三)具英語聽、說、讀、寫能力,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英文檢定尤佳。
(四)具基本公文寫作能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五)對醫療器材審查工作有熱誠,溝通表達能力佳,可視工作情況配合加班。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臨時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特殊條件
無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醫療器材查驗登記相關業務。
(二)協助辦理醫療器材相關法規之研擬與釋疑事宜。
(三)協助辦理醫療器材屬性判定及專案規劃事宜。
(四)協助辦理研析新興醫療器材之發展及管理相關事務。
(五)協助辦理醫療器材國際技術交流及合作相關事務。
(六)協助辦理人民申請案件及其它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
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審查費僱用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552薪點支給(約82,689元/月)。具藥師或律師證照者,於試用期滿成績考核合格後支給專業津貼。
工作地址
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F棟(國家生技研究園區)。
其他
(一) 請於113年6月11日前,以郵寄方式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個人履歷表(請黏貼或列印照片、含連絡電話)、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須經駐外館處驗證)、自傳、英語能力證明、工作相關證明文件或證書影本,寄至115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F棟4樓,食品藥物管理署醫粧組-許小姐(分機8082)收,並註明「應徵高級審查員」。
(二) 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勿使用本署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
(三) 未依前開說明檢齊資料郵遞紙本履歷表,將視為資格不符。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未獲遴用者,恕不函復。徵才資料恕不退件。
(四) 面試日期、時間、地點等事宜將另行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1名,得增列後補2名,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本署臨時人員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書及臨時人員之相關規定,請上本署網站查詢(http://www.fda.gov.tw/TC/law.aspx?cid=74)。
(六) 聯絡人:許小姐(02) 2787-8082。
徵才結果
從缺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