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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北區管理中心徵求聘用助理員(職務代理人)1名-延長公告
| 發布日期:2024-05-02 | 更新日期:2024-05-02 發布單位:區管理中心

徵才單位 區管理中心
標題 本署北區管理中心徵求聘用助理員(職務代理人)1名-延長公告
職稱 聘用助理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取得學士學位者,以食品科學、食品營養、生命科學、藥學、醫事檢驗、農林漁牧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二) 熟悉電腦文書操作,溝通及協調能力佳者。
特殊條件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歡迎原住民參加甄選之職務
工作項目 (一) 辦理輸入食品邊境查驗綜合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 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學士支280薪點(約37,800元)、碩士支328薪點(約44,280元)。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北區管理中心)。
其他 (一) 請於113年5月17日前以「掛號」將個人履歷表(需黏貼或列印相片,直式橫書格式,並請留可連絡到之電話及e-mail及郵遞區號地址,請勿使用本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含大學,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自傳(未檢齊上開資料即不符資格)及工作相關證件影本;信封請註明「應徵北區管理中心聘用助理員(職務代理人)」,逕寄至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朱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
(二) 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方能報名;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或未獲遴用者不予通知及退件。如須退件,請自備回郵信封。
(三) 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學士支280薪點(約37,800元)、碩士支328薪點(約44,280元)。
(四) 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一日止。惟期間聘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援助(救濟)。
(五) 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備取名額2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遴選結果名單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 聯絡人:朱小姐 02-2787-8372。
徵才結果 徵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