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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公告-本署食品組徵求技術助理1名(延長公告)
| 發布日期:2024-03-07 | 更新日期:2024-03-08 發布單位:食品組

徵才單位 食品組
標題 結果公告-本署食品組徵求技術助理1名(延長公告)
職稱 技術助理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期間3個月)
人員區分 臨時人員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食品、農業、營養、生科等相關科系畢業,具碩士學位以上者。
(二)熟悉食品衛生相關法規、具有食品衛生行政相關經歷或食品技師、營養師等食品相關專業證照者尤佳。
(三)熟悉公文及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計畫編纂能力、溝通及協調能力佳,具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相關經驗者優先考慮。
(四)具英、日、韓或其他外國語言檢定證明者尤佳。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臨時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但首長就任前,已在本機關服務者,不在此限。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特殊條件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食品相關之國際諮商與合作相關業務。
(二)協助辦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物、農藥及衛生標準等安全評估相關業務。
(三)協助辦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物、農藥及衛生標準等法規增修訂相關業務。
(四)其他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 待遇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助理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270薪點支給(約38,880元)。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食品組)
其他 (一)自即日起至113年2月2日止以「掛號」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將個人履歷表(需黏貼或列印相片,直式橫書格式,並請留可連絡到之電話及e-mail,請勿使用本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大學與碩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自傳(未檢齊上開資料即不符資格)及工作相關證件影本,信封請註明「應徵食品組1科技術助理」,逕寄至115-021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陳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日期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未獲遴用者不予通知及退件,如需退件者請自附回郵信封。
(三)增列候補名額2人,依序遞補並以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連絡電話:02-2787-7307陳先生。
徵才結果 正取:蕭伯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