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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草案
| 發布日期:2016-02-22 | 更新日期:2016-02-22 發布單位:食品組

   為避免食品中所含人工反式脂肪酸對人體健康之危害,讓民眾食的安心,衛生福利部於今日再次預告「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草案,實施日期預訂為10771日。
 
   加工過程產生的反式脂肪,主要來自於經過氫化的植物油,其氫化過程會改變脂肪的分子結構,其優點為讓油更耐高溫、穩定性增加,並且增加保存期限,但同時也會因為不完全氫化而產生反式脂肪。
 
   美國FDA104617日正式發布通知,考量飲食中人工反式脂肪之主要來源為部分氫化油(Partially hydrogenated oilsPHOs)之使用,因此將PHOsGRAS (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清單中移除,未來除非經美國FDA許可之食品外,均不可使用PHOs,以避免加工食品中含有人工反式脂肪,並給予食品業者三年時間調整因應此規定。
 
   衛生福利部前於10497日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17預告訂定「食用氫化油衛生標準」草案明定食品不得使用不完全氫化油脂(或稱部分氫化油脂,Partially hydrogenated oilsPHOs),並預定給予業者三年緩衝期。配合1041216日修正公布食安法新增第15條之1,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對於可供食品使用之原料,得限制其製造、加工、調配之方式或條件等事項,因此依據食安法第15條之1之授權,規定自10771日後,食品中不得使用不完全氫化油,違反將依據食安法第48條,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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