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5月5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41301390號
附件: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主旨:預告修正「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第十二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八條第四項。
三、「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第十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刊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七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8000轉8060。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hueilin@f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