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預告訂定「藥物抽查及檢驗委託作業管理辦法」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訂定依據:藥事法第一百零四條之三。
三、「藥物抽查及檢驗委託作業管理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署網站(網址:http://www.doh.gov.tw/)及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下之「本局公告」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735
(四)傳真:02-26531764
(五)電子信箱:chiuyu@f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