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2月13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31415056號
主旨:預告訂定「再生醫療製劑組織細胞提供者知情同意辦法」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再生醫療製劑條例第十三條第二項。
三、「再生醫療製劑組織細胞提供者知情同意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本草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三)聯絡人:蘇小姐。
(四)電話:(02)2787-7427。
(五)傳真:(02)2633-2072。
(六)電子郵件:DoriSu@f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