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19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31400642號
附件:「限制西藥批發零售業將當事人個人資料國際傳輸至大陸地區」草案1份
主旨:預告訂定「限制西藥批發零售業將當事人個人資料國際傳輸至大陸地區」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
三、「限制西藥批發零售業將當事人個人資料國際傳輸至大陸地區」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021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三)聯絡人:簡妤庭
(四)電話:2787-7463
(五)傳真:2653-2072
(六)電子郵件:imqtu@f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