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預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增修4F-MDMB-BUTICA等8項管制藥品)
| 發布日期:2023-07-13 | 更新日期:2023-07-27 發布單位:管制藥品組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13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21800336號

附件:

主旨:預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項。

三、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草案如下:

(一)增列2-[1-(4-氟丁基)-1H-吲哚-3-甲醯胺基]-3,3-二甲基丁酸甲酯(Methyl 2-(1-(4-fluorobutyl)-1H-indole-3-carboxamido)-3,3-dimethylbutanoate、4F-MDMB-BUTICA)為第三級管制藥品。

(二)增列2-溴-氯苯丙酮(2-Bromo-chloropropiophenone)[包含其異構物4-chloro、3-chloro、2-chloro]為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

(三)增列5-硝基-2-(溴乙醯胺基)二苯酮(5-Nitro-2-(bromoacetamido)benzophenone)為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

(四)增列1-甲基苯基-1-丙酮 (1-Methylphenyl-1-propanone、Methylpropiophenone)[包含其異構物1-(4-Methylphenyl)-1-propanone、2-methyl、3-methyl]為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

(五)增列1-苯基-2-硝基丙烯(1-Phenyl-2-nitropropene、P2NP、2-Nitro-1-phenylpropene)為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

(六)第二級管制藥品第178項「3,4-亞甲基雙氧苯基甲胺戊酮(Pentylone)」刪除,改列為第三級管制藥品。

(七)刪除第四級管制藥品第10項「氯二氮平(Chlordiazepoxide)」及同級第52項「苯巴比妥(Phenobarbital)」備註欄有關該成分複方製劑之不適用「管制藥品管理條例」列管規定等文字內容。

四、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五、上述修正品項,為配合政府政策並強化藥品管理,保障民眾用藥安全,本公告周知期間為14日。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之2號

(三)電話:(02)27877611

(四)傳真:(02)26531179

(五)電子信箱:nhl@fda.gov.tw

 

 

部 長    薛 瑞 元

 

預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增修4F-MDMB-BUTICA等8項管制藥品) Qrcode
資訊內容對您是否有幫助:
驗證碼
請輸入圖形認證碼內之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