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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藥事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必要藥品清單」修正草案
| 發布日期:2018-03-05 | 更新日期:2018-03-27 發布單位:藥品組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3月5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71400802號
 
主旨:預告修正「藥事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必要藥品清單」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藥事法第二十七條之二第一項。
三、修正「藥事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必要藥品清單」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494
    (四)傳真:(02)27877498
    (五)電子郵件:lihui@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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