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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食品安全保護基金補助辦法」第二條、第九條之一草案
| 發布日期:2016-10-07 | 更新日期:2017-03-01 發布單位:企劃及科技管理組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51203754號
附件:「食品安全保護基金補助辦法」第二條、第九條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
主 旨:預告修正「食品安全保護基金補助辦法」第二條、第九條之一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 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五十六條之一第六項。
三、 「食品安全保護基金補助辦法」第二條、第九條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本案另刊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網頁。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 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11561 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 號
(三) 電話:(02)27877238
(四) 傳真:(02)26531283
(五) 電子郵件:hsiaocheng@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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