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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草案
| 發布日期:2016-03-23 | 更新日期:2018-07-26 發布單位:藥品組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三條第二項及第二十三條。
三、修正內容:新增認定「Taliglucerase alfa」(Injection;200U/vial)為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適應症為「第一型高雪氏症」。
四、「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mohw.gov.tw)法令規章-衛生法令查詢系統之法規草案項下,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fda.gov.tw)之「公告區」。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441。
(四)傳真:02-2787-7498。
(五)電子郵件:hsp@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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