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預告修正「申請含藥化粧品含新化合物成分應檢附之技術性基本資料表」草案
| 發布日期:2015-01-30 | 更新日期:2015-01-30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衛生福利部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月30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41600008號
附件:申請含藥化粧品含新化合物成分應檢附之技術性基本資料表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
主旨:預告修正「申請含藥化粧品含新化合物成分應檢附之技術性基本資料表」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第十六條。
三、「申請含藥化粧品含新化合物成分應檢附之技術性基本資料表」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本署公告」。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七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561
(四)傳真:(02)2787-7589
(五)電子信箱:ccj0920@fda.gov.tw
預告修正「申請含藥化粧品含新化合物成分應檢附之技術性基本資料表」草案 Qrcode
資訊內容對您是否有幫助:
驗證碼
請輸入圖形認證碼內之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