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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藥物製造業者檢查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 發布日期:2013-09-11 | 更新日期:2013-09-12 發布單位:品質監督管理組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911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21150365

主旨:預告修正「藥物製造業者檢查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藥事法第七十一條第三項。

三、「藥物製造業者檢查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doh.gov.tw/)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下之「本署公告」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

()電話:(0227877113

()傳真:(0227877178

()電子信箱:hanklin94030@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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