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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1.16-正式公告西藥非處方藥仿單外核格式及規範-分年分階段實施時程及方法
| 發布日期:2016-11-16 | 更新日期:2016-11-16 發布單位:藥品組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繼今(105)3月公告「西藥非處方藥仿單外盒格式及規範」後,於今(105)1116日公告指示藥、成藥、乙類成藥外盒及仿單標示易讀性分年分階段實施時程。

本次公告規範民眾為最常選用之胃腸制劑、綜合感冒劑、鎮咳祛痰劑,廠商須於1061231日前依西藥非處方藥仿單及外盒格式及規範,完成仿單及外盒之換裝,而一般外用皮膚製劑需於1071231日前完成,其餘則需須於1081231日前完成。以每年辦理約1000張非處方藥品許可證變更,預計於3年內完成市場上流通之非處方藥仿單及外盒換裝作業。

本年度3月已就指示藥、成藥、乙類成藥,仿單內容以淺顯易懂的文字表達,且依藥品資訊的重要性依序呈現;外盒資訊,要求以固定格式呈現,避免民眾選購時須各面翻找其重要資訊,讓民眾一目瞭然。另外,外盒要求廠商刊印QR Code,以語音方式提供視障或銀髮族等視力不佳族群藥品資訊等公告

食藥署此次推動仿單及外盒換裝政策,主要是期盼在格式統一、文字易懂下,幫助民眾於購買非處方藥品時,能更瞭解藥品資訊,並在藥師專業諮詢下,達到民眾在使用緩解症狀之用藥上,可以有更正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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