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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8日起恢復受理加拿大牛肉輸入查驗
| 發布日期:2016-07-07 | 更新日期:2016-07-07 發布單位:食品組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在確認加國牛肉食用風險極低及管理體系可信任後,同意自10578日起恢復受理加拿大牛肉輸入查驗,輸入牛肉必需符合:(一)需為來自通過獸醫官屠前檢查之健康牛隻,不可以是來自於罹患或疑似罹患牛海綿狀腦病等疾病之牛隻;(二)必須是來自30個月齡以下的牛隻;(三)必須於屠宰時去除所有「特定風險物質」;(四)必須是合格輸臺工廠所生產;(五)必須每一批產品都在輸出國官方獸醫師監督下生產,確認產品符合輸臺規定;(六)必須每一批產品都檢附加拿大官方獸醫師簽發之衛生證明文件同時於邊境採逐批查驗措施,為消費者嚴加把關其方式除包括輸入時必須經過食藥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下稱防檢局逐批輸入查驗及檢疫檢查,並在國內市場加強稽查與抽驗及落實產地標示嚴謹執行三管(管源頭管邊境管市場)五卡(核、開、驗、查)管理措施,以保障國人健康與安全。

自加拿大1042月通報該國亞伯特省(Alberta)發生第19BSE牛隻案例以來,食藥署依據104222日經濟部召開之跨部會會議暫停該國牛肉產品輸入查驗之申請針對加拿大發生第19例BSE牛隻案例,世界各國於確認加國牛肉衛生安全後,均已陸續恢復該國牛肉之輸入,目前除我國外,已無其他國家採取暫停輸入之管制措施。

加拿大自1044月起持續要求我解除管制我國於10411月至12月間經由食藥署會同防檢局,邀集獸醫、畜牧領域專家,赴加國執行實地查核等技術性評估作業,包含該國查核第19BSE案例之調查報告與加國現行管理現況等面向,以實際了解加國針對第19BSE案例之調查情形、後續監測計畫、飼料管理之執行情況以及加拿大牛肉安全管理作為。查核地點包括飼料廠、肥育場、牧場屠宰場、化製廠等牛肉生產整體流程設施之衛生安全以及加拿大BSE監測實驗室等以確認其符合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國際規範與食用安全性食藥署並經書面審查加拿大政府依臺加牛肉協議提供前揭案例之流行病學相關調查報告以及該國對於牛肉安全的管理說明等資料,且委託國內風險評估專家進行食用安全性風險評估;10412月加國提送第19BSE案例最終調查報告。上述報告皆經食藥署召開BSE專家諮詢會議審查。

食藥署重申,政府一向秉持全力為民眾食品安全和健康把關之立場,並以科學化之風險評估為最高指導原則,審慎評估後恢復加拿大牛肉及相關產品輸入申請事宜。相關資料並放置於食藥署網站(http://www.fda.gov.tw)進口牛肉專區供各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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