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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藥廠使用來自允成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誼興貿易有限公司之碳酸鎂經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其結果均不符合中華藥典的規定
| 發布日期:2015-04-11 | 更新日期:2015-04-11 發布單位:研究檢驗組

     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04年4月3日受理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至強生藥廠抽送來自允成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鹽基性碳酸鎂檢體及4月5日受理彰化縣衛生局至正長生藥廠抽送來自誼興貿易有限公司之碳酸鎂檢體各1件,依據「中華藥典第七版」之碳酸鎂規格進行包括:性狀、溶解度、鑑別、含量測定、雜質檢查及其他規定(可溶性鹽、酸不溶物、砷、氧化鈣、重金屬、鐵、微生物限量)等之檢驗。檢驗結果(如附表),來自允成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誼興貿易有限公司之檢體均不符合「中華藥典第七版」對於碳酸鎂之規定。其中,允成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檢體之砷、氧化鈣、鐵及含量測定等項目不符合規定,誼興貿易有限公司檢體之酸不溶物、氧化鈣、鐵及含量測定等項目不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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