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18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41402804號
主旨:函知修訂「藥品臨床試驗申請須知」,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旨揭申請須知可至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下載(路徑:首頁>業務專區>藥品>藥品臨床試驗(含BA/BE試驗)專區>藥品臨床試驗相關表單及統計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