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預告修正「舉發或緝獲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第四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二十條。
三、「舉發或緝獲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第四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亦載於本部「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站(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021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三)聯絡人:盧小姐
(四)電話:(02)2787-7231
(五)傳真:(02)2653-3065
(六)電子郵件:1755LHF@f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