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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修訂「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同意書申請表」及「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同意書檢核表」如附件,並免除「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同意書送審資料表」
| 發布日期:2025-07-15 | 更新日期:2025-07-15 發布單位:藥品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715

主旨:函知修訂「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同意書申請表」及「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同意書檢核表」如附件,並免除「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同意書送審資料表」,惠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自11481日起,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同意書之申請案件,應採用更新後之「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同意書申請表」及「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同意書檢核表」提出申請。另配合臨床試驗相關申請案件已全面採行線上(ExPRESS平台)申辦,及簡化送審文件表單,爾後之申請案無須再檢附「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同意書送審資料表」。

 

二、本部108329日衛授食字第1081400693號函之附件「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同意書申請表」、「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同意書送審資料表」及「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同意書檢核表」自11481日起停止適用。

 

三、旨揭申請表請至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下載(路徑:首頁>業務專區>藥品>藥品臨床試驗(BA/BE試驗)專區>藥品臨床試驗相關表單及統計清單)

 

函知修訂「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同意書申請表」及「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同意書檢核表」如附件,並免除「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同意書送審資料表」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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