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旨揭受託機構名稱、所在地、執行業務種類、項目、範圍及委託期限如下:
(一)受託機構名稱: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
(二)所在地:11557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65號3樓。
(三)執行業務種類、項目及範圍:辦理特殊營養食品查驗登記之新案、許可文件換發、補發、展延、移轉、註銷及登記事項變更等業務委託審查。
(四)委託期限:自114年1月9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經委託之查驗登記申請案件辦理流程,請參考「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辦法」第11條規定(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