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目前位置:首頁 > 公告資訊 > 本署公告

公告修正「藥事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必要藥品清單」
| 發布日期:2025-02-10 | 更新日期:2025-02-10 發布單位:藥品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31414562號

主旨:修正「藥事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必要藥品清單」,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藥事法」第二十七條之二第一項。

公告修正「藥事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必要藥品清單」 Qrcode
資訊內容對您是否有幫助:
驗證碼
請輸入圖形認證碼內之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