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預告「藥事法」部分條文及「藥害救濟法」第三條修正草案。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2年10月23日院臺規長字第1125021127號函。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藥事法」部分條文及「藥害救濟法」第三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公開於本部網站「公開訊息」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三、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前揭網站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71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F棟
(三)電話:(02)2787-7454
(四)聯絡人:趙小姐
(五)傳真:(02)2653-2072
(六)電子郵件:Haro014@f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