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1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31301536號
附件:原規定及廢止理由各1份
主旨:廢止「七葉膽(絞股藍)製品應加標示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
公告事項:廢止「七葉膽(絞股藍)製品應加標示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