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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實驗室名稱:食品管理暨檢驗科)之食品檢驗機構認證範圍。
| 發布日期:2023-09-18 | 更新日期:2023-09-18 發布單位:品質監督管理組

變更氯黴素類抗生素、殘留農藥-多重殘留分析(五)等計2項之檢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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