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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三、第六條附表五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
| 發布日期:2023-06-15 | 更新日期:2023-06-15 發布單位:食品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5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21300700號

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三、第六條附表五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

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三、第六條附表五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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