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規劃分為「一般案件」及「專案案件」2類,前者需實際辦理宣導活動1場次以上,後者則需實際辦理宣導活動至少12場次以上,且需跨縣市辦理。
本案宣導重點
1.大麻及新興濫用藥物【如愷他命、合成卡西酮類(如喵喵)或類大麻活性物質(如K2)等】之濫用危害宣導。
2.偽裝性毒品【摻入毒品之咖啡包、茶包、奶茶包、果凍、餅乾、糖果、泡麵、巧克力等】。
3.拒毒技巧(如拒毒5招,包括直接拒絕、遠離現場、轉移話題、自我解嘲、友誼勸服)等。
4.毒品成癮為一種腦部疾病。
5.正確使用鎮靜安眠藥毒品。
宣導對象:包括社區民眾、各機關企業之員工、高風險場所之消費者(如視聽歌唱、舞廳、酒吧、酒家、夜店、住宿或電子遊戲場等)、高關懷族群(如原住民族、中低收入戶、無業、中輟生、新住民及其家屬)、村里鄰長(幹事)。
宣導地點:依政府反毒分工,本署宣導重點對象以社區一般民眾為主,囿因本案經費有限,故將宣導地點排除軍事單位(含海巡) 、矯正機關與學校,以深化社區防毒觀念。
企劃書等申請文件應於下列收件截止日期(以本署收文日為準)前專人送達或郵遞寄達本署。逾時送達者,一律不予受理。
「一般案件」:自公告日起至112年10月20日。
「專案案件」:自公告日起至1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