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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輸入醫療器材邊境抽查檢驗辦法」第四條、第十九條及第三條附表一、第六條附表二
| 發布日期:2022-07-08 | 更新日期:2023-05-12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78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11606679

修正「輸入醫療器材邊境抽查檢驗辦法」第四條、第十九條及第三條附表一、第六條附表二。

附「輸入醫療器材邊境抽查檢驗辦法」第四條、第十九條及第三條附表一、第六條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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