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17日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111301183號附件: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PDF檔1份主旨:公告修正「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如附件。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及第37條第3項。公告事項:一、對象:餐飲業者。二、期間:自即日生效,停止適用日期由本部另行公告。三、本部110年10月5日衛授食字第1101302696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