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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一氧化二氮」,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2021-11-30 | 更新日期:2021-11-30 發布單位:研究檢驗組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一氧化二氮」,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公告事項: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一氧化二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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