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110年10月8日院臺衛字第1100031413號公告
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品項說明如下:
(一) 增列2-胺基-5-硝基二苯酮(2-Amino-5-nitrobenzophenone) 為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
(二) 增列苄基吩坦尼(Benzylfentanyl) 為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
(三) 增列2-碘-4-甲基苯丙酮(2-Iodo-4-methylpropiophenone)為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