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301942號
附件:小包裝食品免一部標示規定
主旨:訂定「小包裝食品免一部標示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三條。
公告事項:訂定「小包裝食品免一部標示規定」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