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5月12日
主旨:訂定「阿勃勒(Cassia fistula L.)果實之使用限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
公告事項:訂定「阿勃勒(Cassia fistula L.)果實之使用限制」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