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1月7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81302633 號
主旨:修正「包裝維生素礦物質類之錠狀膠囊狀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修正「包裝維生素礦物質類之錠狀膠囊狀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