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 5月 22日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81601934號附件:
訂定「化粧品嚴重不良反應及衛生安全危害通報辦法」。 附「化粧品嚴重不良反應及衛生安全危害通報辦法」
部長 陳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