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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九條
| 發布日期:2018-05-01 | 更新日期:2018-05-01 發布單位:食品組

衛生福利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71300669號

修正「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九條。
    附修正「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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