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107年3月14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 1071300397號
附件: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
主旨:修正「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三條。
公告事項:修正「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