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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行政院衛生署受理食品、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前行政院衛生署七十八年七月一日衛署食字第八一一二四四號公告)」
| 發布日期:2018-01-15 | 更新日期:2018-01-15 發布單位:食品組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令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1月15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3840號

廢止「行政院衛生署受理食品、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前行政院衛生署七十八年七月一日衛署食字第八一一二四四號公告)」。

部長 陳時中

 

廢止「行政院衛生署受理食品、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前行政院衛生署七十八年七月一日衛署食字第八一一二四四號公告)」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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