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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106年6月1日生效。
| 發布日期:2017-06-01 | 更新日期:2017-06-05 發布單位:食品組

附件: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增修訂摘要表及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各1

主旨: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106年61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106年61日生效。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106年6月1日生效。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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