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95年10月5日發文字號:衛署食字第0950405557號附件:「健康食品之促進鐵吸收功能評估方法」及「健康食品之輔助調節血壓功能評估方法」各乙份
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三條第二項。公告事項:一、訂定「健康食品之促進鐵吸收功能評估方法」及「健康食品之輔助調節血壓功能評估方法」。二、市售食品宣稱(以製造日期為準)如涉屬上開保健功效,將認屬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