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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 發布日期:2014-10-27 | 更新日期:2014-10-28 發布單位:食品組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0月23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31303517號

附件: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

 

主旨: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說明:「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中,刪除貨品分類號列1501.20.00.00-8及其輸入規定F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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