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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宣稱含果蔬汁之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一日生效。
| 發布日期:2014-03-04 | 更新日期:2020-03-09 發布單位:食品組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33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31300643 

主旨:修正「宣稱含果蔬汁之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及第二項。 

公告事項:修正「宣稱含果蔬汁之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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