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2月27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31300506號
附件:號列表1份
主旨:公告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號列0206.10.90.12-7「食用牛唇,生鮮或冷藏」等11項(如附件)訂定輸入規定為「F01」,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貨品分類號列0206.10.90.12-7「食用牛唇,生鮮或冷藏」等11項號列項下產品輸入時,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其輸入規定為「F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