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102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21350371號
附件:
主旨:修正「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修正「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之法律授權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