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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近日查獲藥品於食品廠進行PTP分裝回收乙案,涉案藥商已全面回收市面上該產品時,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該公司應依「藥物回收作業實施要點」辦理後續銷燬相關事宜,惠請所轄地方衛生局會同進行,並責成該公司檢送銷燬紀錄至本局備查,請 查照。
| 發布日期:2012-12-18 | 更新日期:2013-05-07 發布單位:品質監督管理組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2月18日
發文字號:FDA風字第1011103092號

主旨:有關近日查獲藥品於食品廠進行PTP分裝回收乙案,涉案藥商已全面回收市面上該產品時,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該公司應依「藥物回收作業實施要點」辦理後續銷燬相關事宜,惠請所轄地方衛生局會同進行,並責成該公司檢送銷燬紀錄至本局備查,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