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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西藥製造業者設置品質被授權人(Authorized Person,AP)資料表,請轉知所屬會員,依現況填報表單資料並於108年12月25日前回復本署,請查照。
| 發布日期:2019-12-02 | 更新日期:2021-01-13 發布單位:品質監督管理組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1月29日
發文字號:FDA品字第1081106077號

主旨:本檢送西藥製造業者設置品質被授權人(Authorized Person,AP)資料表,請轉知所屬會員,依現況填報表單資料並於108年12月25日前回復本署,請查照。

說明:

一、本署前於108年4月24日以衛授食字第1081102232號函請貴公協會轉知所屬會員有關旨揭被授權人相關規定,為了解國內西藥製造業者AP之現況,請轉知會員依表單內容填報AP之相關資料。

二、被授權人若有異動時,應比照關鍵人員變更,主動向本署報備。

三、為響應無紙化政策,歡迎多使用線上表單回復(網址:http://www.fda.gov.tw)「業務專區>製藥工廠管理(GMP/GDP)>法規公告>公告或函」下載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