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月13日
發文字號:署授食字第0991104248號
主旨:公告「國際醫藥品稽查協約組織之藥品優良製造指引(PIC/S:Guide to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for Medicinal Products)」。
依據: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第三十四條。
公告事項:
一、本署已於99年2月26日會銜經濟部以署授食字第0991100269號、經工字第09904601110號令公布「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部分條文。其中第三十四條條文明定:「西藥藥品之製造、加工、分裝或包裝,依國際醫藥品稽查協約組織有關藥品優良製造指引(PIC/S:Guide to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for Medicinal Products)之規定。」
二、配合該標準之施行,本署公告「國際醫藥品稽查協約組織之藥品優良製造指引(Guide to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for Medicinal Products)」第一部及附則之中英文對照條文,供業者執行GMP之參考標準。
三、本條文另載於本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下之「本局公告」網頁及本署網站(網址:http://www.doh.gov.tw/)。
署長 楊志良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局長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