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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公告申請輸入醫療器材「品質系統文件 (Quality System Document-ation, QSD) 」所須檢送之文件,並自即日起實施。
| 發布日期:2009-12-30 | 更新日期:2009-12-30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公告事項: 一 廠商申請輸入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繳交文件,須依本署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七日衛署藥製字第八八○五七○二○號公告之輸入醫療器材「品質系統文件 (Quality System Documentation, QSD)」準備須知中貳之二規定檢送文件。 二 為簡化審查程序,廠商於檢附所有之品質系統文件,僅須先檢附第一階、第二階文件及文件總覽表;經審查,若尚須其他資料 (某些第三階或第四階文件) ,以供進一步確認品質系統,再請申請廠商補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