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適用藥害救濟法之嚴重疾病範圍。
| 發布日期:2023-04-17 | 更新日期:2023-04-17 發布單位:藥品組

公告事項:適用藥害救濟法之嚴重疾病,限於因藥物不良反應致危及生命、導致病人住院、延長病人住院時間且需作處置以防止永久性傷害者。符合前項原則之案件,仍應由衛生福利部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視整體個案情形判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