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化粧品及其滑石粉原料,依國際間公認之檢驗方法,不得檢出石綿(Asbestos)成分。
| 發布日期:2009-12-29 | 更新日期:2019-11-29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一、補充本署94年11月2日衛署藥字第0940338432號公告「增列化粧品中禁止使用Acrolien等84項成分」規定。
二、按石綿成分,足以損害人體健康,不得使用於化粧品中,且含有此成分之化粧品禁止輸入及製造,故化粧品及其滑石粉(Talc)原料,依國際間公認之檢驗方法,不得檢出石綿成分。